
证券代码:603681 证券简称: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:2025-050
转债代码:113653 转债简称:永 22 转债
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因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
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? 调整前转股价格:22.45 元/股
? 调整后转股价格:22.30 元/股
? “永 22 转债”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:2025 年 7 月 8 日
? 证券停复牌情况:适用
因实施权益分派,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:
停牌
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
期间
可转债转股复
牌
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(集团)股
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》
(证监许可20221253 号)核准,公
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开发行 7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,每张面值 100 元,发
行总额 77,000 万元,期限 6 年,债券票面利率为:第一年 0.40%、第二年 0.60%、
第三年 1.00%、第四年 1.50%、第五年 2.50%、第六年 3.00%。
经上海证券交易所“2022231 号自律监管决定书”同意,公司 7.70 亿元可
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,债券简称“永
根据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
债券募集说明书》(以下简称“《募集说明书》”)的约定,公司本次发行的“永 22
转债”自 2023 年 2 月 3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,初始转股价格为 26.81 元/股。
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:
十次会议、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、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,审议通
过了《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》,
“永 22 转债”转股价格由
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
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3-004)
。
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》,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
基数,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.00 元(含税),如
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,公司总股本发生变
动的,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,相应调整分配总额。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
有关条款及有关规定,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“永 22 转债”的转股价格由原来
的 22.79 元/股调整为 22.59 元/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、2023
年 5 月 19 日、2023 年 6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
料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
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
会决议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3-034)、
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(集团)股份有
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41)及《上海永冠众
诚新材料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
格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42)。
为22.45元/股。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8日起生效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
露的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
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4-064)。
一、转股价格调整依据
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
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》,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
数,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.50 元(含税),如在
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,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
的,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,相应调整分配总额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
年 4 月 29 日、2025 年 5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
料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
大会决议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39)。
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
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5-048)。
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,在“永 22 转债”发行之后,当公
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、转增股本、增发新股、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,公
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。
因此,公司本次对“永 22 转债”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《募集说明书》的
相关规定。
二、转股价格调整公式
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有关条款及有关规定,在“永 22 转债”发行之后,若公
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、转增股本、增发新股(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
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)、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,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
转股价格的调整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最后一位四舍五入):
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:P1=P0÷(1+n);
增发新股或配股:P1=(P0+A×k)÷(1+k);
上述两项同时进行:P1=(P0+A×k)÷(1+n+k);
派送现金股利:P1=P0-D;
上述三项同时进行:P1=(P0-D+A×k)÷(1+n+k)。
其中:P1 为调整后转股价;P0 为调整前转股价;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;A
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;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;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。
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,每股派送现金股利(D)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
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,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。虚拟分派的现
金红利=(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×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)÷总股本=
(185,182,130×0.15)÷191,131,005≈0.1453 元/股
根据上述价格调整依据,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,“永 22 转债”的转股价
格为:P1=P0-D=22.45-0.1453=22.30 元/股(P0=22.45 元/股,D=0.1453 元/股),
即“永 22 转债”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2.45 元/股调整为 22.30 元/股。调整后的
转股价格将于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。
“永 22 转债”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
年 7 月 7 日(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)期间停止转股,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恢复转
股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